快解除安裝!這54款App被通報

公安部計算機資訊系統安全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檢測發現54款違法違規收集使用個人資訊的移動應用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資訊保護法》等法律法規APP,按照《中央網信辦、工業和資訊化部、公安部、市場監管總局關於開展2025年個人資訊保護系列專項行動的公告》要求,經公安部計算機資訊系統安全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檢測,54款移動應用存在違法違規收集使用個人資訊情況,具體通報如下:

1、未公開收集使用規則APP。涉及29款移動應用如下:

《四象好停車》(微信小程式)、《驛停車》(支付寶小程式)、《ETCP停車》(支付寶小程式)、《德停車》(微信小程式)、《停車場商家》(微信小程式)、《領停停車》(支付寶小程式)、《博停車》(支付寶小程式)、《龍光服務停車》(微信小程式)、《物聯停車》(微信小程式)、《停無憂智慧停車》(微信小程式)、《小樁停車》(支付寶小程式)、《小兵停車》(微信小程式)、《智行停車》(微信小程式)、《飛鳥停車》(支付寶小程式)、《CF好停車》(微信小程式)、《澄捷停車》(微信小程式)、《江南愛停車》(微信小程式)、《泰州好停車》(微信小程式)、《停智慧出行服務停車加油找車位》(微信小程式)、《長安智慧停車》(微信小程式)、《匯泊停車》(微信小程式)、《上房停車》(微信小程式)、《嘉亭薈城市生活廣場停車場》(微信小程式)、《速賓雲停車》(微信小程式)、《成都停車》(微信小程式)、《立方停車》(支付寶小程式)、《息牛停車》(支付寶小程式)、《喜鵲雲智慧停車》(微信小程式)、《億集匯停車》(微信小程式)APP

2、未逐一列出收集、使用個人資訊的目的、方式、範圍APP。涉及5款移動應用如下:

《企拓客》(版本2.7.12,應用寶)、《想家停車》(微信小程式)、《小貓愛車》(版本6.0.35,應用寶)、《PP停車》(版本4.3.3,小米應用商店)、《慧停車》(版本8.0.10,vivo應用商店)APP

3、在申請開啟可收集個人資訊的許可權時,未同步告知使用者其目的APP。涉及6款移動應用如下:

《小艾停車助手》(支付寶小程式)、《速停車》(微信小程式)、《停車百事通》(版本5.5.5,應用寶)、《小樁停車》(支付寶小程式)、《艾潤停車王》(支付寶小程式)、《行唄停車》(支付寶小程式)APP

4、徵得使用者同意前就開始收集個人資訊APP。涉及3款移動應用如下:

《停車場雲助手》(版本2.9.16,vivo應用商店)、《停車百事通》(版本5.5.5,應用寶)、《小強停車》(微信小程式)APP

5、實際收集的個人資訊超出使用者授權範圍APP。涉及4款移動應用如下:

《企拓客》(版本2.7.12,應用寶)、《想家停車》(微信小程式)、《PP停車》(版本4.3.3,小米應用商店)、《慧停車》(版本8.0.10,vivo應用商店)APP

6、配置檔案中宣告的可收集個人資訊的許可權超出相關功能的必要範圍APP。涉及1款移動應用如下:

《專利寶》(版本4.0.9,華為應用市場)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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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實際收集的個人資訊超出相關功能的必要範圍APP。涉及3款移動應用如下:

《企拓客》(版本2.7.12,應用寶)、《英語天天練》(版本1.32.01,應用寶)、《任馬停》(版本3.6.9,豌豆莢)APP

8、提前要求使用者開啟非當前功能所需的可收集個人資訊許可權APP。涉及7款移動應用如下:

《速停車》(微信小程式)、《停車百事通》(版本5.5.5,應用寶)、《天眼》(版本1.151,OPPO軟體商店)、《捷安泊智慧停車》(微信小程式)、《匯泊停車》(微信小程式)、《邁泊智慧停車》(微信小程式)、《任意停車》(微信小程式)APP

9、未向使用者提供個人資訊相關投訴渠道或功能APP。涉及4款移動應用如下:

《安卓翻譯官》(版本1.1.6,vivo應用商店)、《德停車》(微信小程式)、《博停車》(支付寶小程式)、《全球翻譯通》(版本3.1.1,OPPO軟體商店)APP

10、未向使用者提供更正或補充其個人資訊的具體途徑APP。涉及8款移動應用如下:

《安卓翻譯官》(版本1.1.6,vivo應用商店)、《博停車》(支付寶小程式)、《停無憂智慧停車》(微信小程式)、《文字掃描識別精靈》(版本3.4,vivo應用商店)、《飛鳥停車》(支付寶小程式)、《慧停車》(版本8.0.10,vivo應用商店)、《成都停車》(微信小程式)、《小強停車》(微信小程式)APP

11、未向使用者提供刪除其個人資訊的具體途徑APP。涉及7款移動應用如下:

《博停車》(支付寶小程式)、《停無憂智慧停車》(微信小程式)、《標標達》(版本4.1.2,OPPO軟體商店)、《慧停車》(版本8.0.10,vivo應用商店)、《成都停車》(微信小程式)、《行唄停車》(支付寶小程式)、《小強停車》(微信小程式)APP

12、未向使用者提供登出賬戶的途徑和方式APP。涉及8款移動應用如下:

《博停車》(支付寶小程式)、《小兵停車》(微信小程式)、《飛鳥停車》(支付寶小程式)、《慧停車》(版本8.0.10,vivo應用商店)、《成都停車》(微信小程式)、《立方停車》(支付寶小程式)、《小強停車》(微信小程式)、《喜鵲雲智慧停車》(微信小程式)APP

13、登出賬戶的流程中設定不合理的條件或提出額外要求APP。涉及2款移動應用如下:

《惠泊車》(版本3.5.0,應用寶)、《標標達》(版本4.1.2,OPPO軟體商店)APP

14、廣告存在誤導、欺騙使用者行為APP。涉及1款移動應用如下:

《北京停車服務》(微信小程式)APP

上期通報的公安部計算機資訊系統安全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檢測發現的40款違法違規移動應用,經複測仍有9款存在問題,相關移動應用分發平臺已予以下架APP

(注APP:以上所列移動應用檢測時間為2025年11月7日至2025年12月3日)

來源APP:國家網路安全通報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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