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制度促進科技成果就地轉化

劉勇

黨的二十屆四中全會提出,“加快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引領發展新質生產力科技。”科技成果轉化作為融合創新鏈與產業鏈的關鍵紐帶,對因地制宜發展新質生產力、推進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極其重要。制度創新是指透過突破現有制度框架、最佳化規則體系或引入全新機制,以適應社會、經濟、技術等環境變化的過程。其意義在於透過制度層面的變革,激發社會活力、提升治理效能、推動可持續發展。

系統構建制度體系

以戰略規劃強化方向指引科技。將促進科技成果就地轉化置於發展新質生產力、推動高質量振興發展的戰略高度進行統籌謀劃。黑龍江應緊緊圍繞“4567”現代化產業體系佈局,構建科技創新體系,全面提升科技創新體系服務產業體系的整體效能。2025年,《黑龍江省科技成果產業化突破年行動方案》出臺,下一步,要深化科技成果產業化突破年行動,堅持有組織科研與有組織成果轉化一體推進,促進創新鏈和產業鏈無縫對接。

以法律保障夯實權益歸屬科技。不斷加強科技成果就地轉化相關立法工作。新修訂的《黑龍江省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條例》確立轉化活動的基本規則,明確成果權益、轉化方式、收益分配等核心問題,特別是細化了對科研人員的獎勵激勵,為“誰轉化、誰受益”提供了法律依據。

以政策支撐細化實踐路徑科技。黑龍江圍繞科技成果就地轉化評價、免責、服務、資金等關鍵環節,出臺了一系列具有突破性的政策措施。《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完善科技成果評價機制的實施意見》建立以質量、績效、貢獻為核心,涵蓋技術開發、應用推廣、產業化的多元評價標準。

精準推動制度創新

創新轉化激勵制度科技。核心是解決“價值認定”和“利益分配”問題,將轉化成效納入高校、科研院所的考核評價體系,與學科評估、資源分配掛鉤,從組織層面引導科研導向。同時,嚴格落實《黑龍江省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條例》中關於成果收益分配的規定,並對成功轉化的團隊和個人給予重獎,扭轉“重研發、輕轉化”的傾向。

創新風險免責制度科技。科技成果就地轉化具有高風險性,國有資產管理責任使得許多管理人員畏首畏尾。落實《黑龍江省科技成果轉化盡職免責制度指引(試行)》,明確在履行規定程式、未謀取非法利益的前提下,因成果本身技術不確定性、市場變化等不可預知因素導致的轉化失敗,相關決策和管理人員可予免責制度,營造了鼓勵創新、寬容失敗的氛圍,使管理人員能夠更加積極主動地推進轉化專案審批和落地。

創新資金保障制度科技。科技成果就地轉化需要持續的資金投入,應設立專項資金,以直接資助、後補助等方式,支援技術含量高、產業帶動強、市場前景好的重大成果產業化專案。引導設立和參與各類科創基金,發揮財政資金的槓桿作用,吸引社會資本共同投向種子期、初創期的科技企業,形成“政府引導、市場主導”的投融資格局。

充分激發制度活力

以生態營造催化創新質變科技。制度效能的持續釋放,離不了開放協同、要素匯聚的創新生態滋養。應著力構建“政產學研金介”深度融合的共生體系,促進人才、技術、資金、資料等創新要素的高效流動與最佳化配置。積極培育崇尚科學、敢闖敢試、寬容失敗的創新文化。強化區域協同與國際合作,主動對接國家戰略科技力量,融入全球創新網路,在開放競爭中汲取先進經驗,提升就地轉化生態的效能與韌性。

以機制貫通促進迴圈暢通科技。制度的生命力在於其內在機制的有機聯動與動態調整。應建立跨部門、跨層級的政策協調與落實機制,確保規劃、法律、政策在執行中同頻共振、形成合力。完善監測評估與反饋最佳化機制,運用大資料等手段動態追蹤成果流向、轉化成效與產業貢獻。推動形成市場驅動、需求牽引的成果篩選與定價機制,讓真正有價值的成果在市場競爭中脫穎而出。

以長效治理確保行穩致遠科技。激發制度活力,關鍵在於構建可持續的治理框架,保障創新動力不衰減、轉化路徑不偏移。應探索建立與科技成果就地轉化規律相適應的穩定投入長效機制,超越專案式的短期資助,形成對基礎研究、應用開發、中試驗證、產業化等全過程的持續性資源保障。

(作者單位:黑龍江省社會科學院科技,本文為黑龍江省哲學社會科學研究規劃青年專案階段性成果)

調研小結

創新轉化激勵制度科技。核心是解決“價值認定”和“利益分配”問題,將轉化成效納入高校、科研院所的考核評價體系,與學科評估、資源分配掛鉤,從組織層面引導科研導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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